广西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8月27日,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南宁召开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推进会,要求在方法路径、推进机制、成果运用上各有侧重、各有特色,为全区城市工作探索经验路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哲出席会议并讲话。
开展自治区城市更新试点,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听取4个自治区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和14个试点片区关于试点计划的汇报后,会议要求,各地要坚持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抓好试点任务落实。桂林市及2个试点片区要围绕“城市功能补什么、百姓生活改什么、旅游体验提什么”三个维度,聚焦核心主题,把碎片化的工程串联成有机整体,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围绕主题的标杆项目,拿出可操作、可验证的投融资方案,形成“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跟进”的可持续模式。梧州、玉林、百色3个试点城市和其余12个试点片区要变“等钱干事”为“策划找钱”,在项目策划初期就把投融资方案同步设计进去。要坚持“小切口、低成本、可推广”的基本路径,用微更新、渐进式改造方式,花小钱办大事。要在更新规划编制、用地兼容性调整、简化审批流程等方面敢于先行先试。要把群众参与作为重要突破口,把“政府干、群众看”变成“政府引导、群众主体”。
会议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把重心从“编方案”转到“抓落实”上来,突出成果导向,倒排工期,确保年底前有实质性工作进展;要互学互鉴,主动向上沟通、横向交流。同时,自治区将建立试点工作季度调度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年底组织阶段性评估,重点查看项目有没有落地、机制有没有建立、资金有没有到位、群众有没有受益。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相关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试点片区所在城区(县)牵头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