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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署开展三年专项行动保障环卫工和建筑农民工等群体“住有所居”

📅 2026-08-26 ✍️ 编辑 📰 网络 ⏱️ 3 分钟阅读 👁️ 1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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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署开展三年专项行动保障环卫工和建筑农民工等群体“住有所居”

8月24日,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召开全区环卫工人和建筑农民工等群体住房保障及公积金缴存使用三年专项行动部署会暨业务培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斌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环卫工人和建筑农民工等群体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三年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分领域分类分层强化保障,把政策落到实处,依托“桂建通”“桂洁薪”等平台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组建政策宣讲队进工地、进班组、进环卫站等;在工会驿站、工地项目部设立申报服务点,协助职工办理申报;各设区市要积极稳妥推进住建领域行业工会组建,为专项行动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各级住建、城管、市政、公积金、工会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同联动,压实工作责任,用三年时间持续努力,助力一线劳动者实现安居梦,向广大劳动者交出一份满意的民生答卷。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住房保障服务提升与公积金缴存使用按需灵活覆盖两大目标,力争到2028年底,让两类群体权益可感、流程可知、服务可及,助力“住有所居、缴存无忧”。住房保障方面,实行分类分层供给:符合准入条件的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城镇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城区无房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可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缴存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缴存,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权益。

会上,自治区总工会权益保障负责人就工会系统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广西建设工会负责人对有关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柳州市林业和园林系统工会依次作经验交流发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立足行业监管职能,结合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明确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会议还组织开展了住房保障政策和公积金政策专题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各设区市有关部门,部分企业工会负责人参加会议。(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