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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

📅 2024-09-02 ✍️ 编辑 📰 网络 ⏱️ 2 分钟阅读 👁️ 4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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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

  近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今年底前,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

  综合考虑光伏产业集聚、电网承载能力等因素,广东首批遴选了25个县(市、区,东莞为镇)作为应用试点区域,为广州花都区和从化区、深圳坪山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珠海金湾区和斗门区、汕头濠江区、佛山顺德区、韶关南雄市、河源东源县、梅州丰顺县和蕉岭县、惠州博罗县、汕尾陆河县、东莞道蛘颉⒅猩交鹁婵⑶⒔藕咨绞小⒀艚粑飨亍⒄拷字菔小⒚咧菔小⒄厍焖幕崾小⑶逶读菔小⒊敝萑钠较亍⒔已艋堇聪亍⒃聘⌒滦讼亍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装机目标

  在2024年底前,各试点区域完成全面摸底调查,新增打造“光伏+建筑”示范项目2个以上,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到2025年底前,各试点区域的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全省试点区域当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75万千瓦。到2026年底前,全省试点区域当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200万千瓦。(来源:南方日报)